税收执法 一、税务机构设置 中央政府设国家税务总局,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。 二、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(分税) 征收机关 征收税种 国税局系统 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车辆购置税;中央企业所得税;企业所得税等 地税局系统 城建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等 海关系统 关税、船舶吨税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地方财政部门 (大部分地区)地方附加、契税、耕地占用税 三、税收收入划分(分钱) 《税屋》提示:被遮挡部分为40%